参赛方法
(一)、运动员资格
1. 1998年1月1日前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每支球队可有两名30岁以上球员(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身体健康,均可参赛;
2.运动员一年只能代表一支俱乐部参加比赛,大区赛及总决赛允许俱乐部之间进行短期运动员交流,具体交流办法参照相关规定;
3.当年度在中国篮协注册的职业(青年队以上的职业联赛如:CBA、NBL)并参赛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锦标赛;
4. 如某俱乐部出现冒名顶替球员的现象,一经发现,将取消俱乐部比赛成绩。
(二)、报名与注册
(1)各队须在4月23日前完成注册,报名将于4月30日截止,超过报名时限将不予受理。
(2)报名人数
各俱乐部可报名运动员人数不得多于16人。每场比赛参赛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其他就坐球队席的专职人员最多可报5名,如助理教练、体能教练、球队管理、翻译、医生等;运动员12人,如运动员不足10人,全队不能参加比赛;如赛前出现伤病,只能在报名16名运动员之内替换。
(三)、报名参赛人员必须提交由所在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路途中)单据复印件。参赛运动员的身体状况审查,应由所在俱乐部负责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检查并由该医院开具检查证明,交北京中篮体育开发中心备案。在比赛期间凡由身体自身原因发生意外者,由所在俱乐部负责处理。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交上述文件,须由俱乐部负责人(或教练或领队)代表俱乐部在赛前与主办方签署《免责声明》,运动员本人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
(四)、各俱乐部须提交《北京中篮体育开发中心国内运动员注册申请表》、《北京中篮体育开发中心教练员注册申请表》,为运动员及教练员注册,方可报名参赛。
比赛规则
一、 竞赛办法
(一)第一阶段:分区赛
1.承办赛区根据本区域报名队伍数量安排相应赛制,产生前2名晋级第二阶段大区赛。(如本区域报名队伍数量不足3支,已报名参赛的俱乐部,直接进入大区赛。)
2.比赛时间:5月
(二)第二阶段:大区赛
1.各分区赛前2名进行赛会制比赛并根据队伍数量安排相应赛制,各大区赛产生前2(或前4名)参加全国总决赛
2.比赛时间:7月
(三) 第三阶段:全国总决赛
1.全国总决赛采用主客场赛制,分为常规赛、季后赛。
常规赛:
所有参赛球队进行双循环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
常规赛排名办法:
按比赛积分排定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在名次排列中有2支或更多的球队在比赛中的积分(胜负记录)相同,那么,应由这2支或这些更多的球队之间的比赛来决定名次。如果这2支或这些更多的球队在他们之间的比赛的积分(胜负记录)相同,则应进一步运用下列顺序的标准排列名次:
按他们之间的比赛净胜分,高者列前;
按他们之间比赛的(总)得分数,高者列前;
按他们在常规赛中所有比赛的净胜分,高者列前;
按他们在常规赛中所有比赛的(总)得分数,高者列前;
如果在名次排列中运用这些标准仍不能决定名次,则由抽签来决定;
如果在运用这些标准的其中任一步时,一队或更多的队可以被排列出名次,那么此时,对所有还未排列出名次的球队按照上述(2)的程序从头开始。
季后赛:
常规赛的前八名进入季后赛,季后赛采用交叉淘汰(见“季后赛对阵图”),四分之一决赛和半决赛均采用三战二胜制,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多一个主场;总冠军采用五站三胜制,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多一个主场。
决定联赛最终排名:参加季后赛阶段总决赛的胜队为本次联赛的第一名,负队为第二名;参加半决赛的负队(及本次联赛的第三、第四名)和四分之一决赛的负队(即本次联赛的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名),按照常规赛排名决定最终名次。
季后赛对阵图
2.比赛时间:8月至11月
(四)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版《篮球规则》和国际篮联的规则解释。
(五)、参赛费用
比赛期间,赛会制比赛,承办赛区负责各俱乐部16人食宿及交通,超编人员费用自理,往返赛区交通费用自理;主客场赛制比赛,俱乐部对等接待,费用由锦标赛及俱乐部共同承担。
(六)、比赛服装
每队须有两种(浅、深)不同颜色、上衣前后印有清晰号码及俱乐部LOGO的比赛服装。队员号码可以选择0至55号。
(七)、比赛用球:锦标赛指定的7号比赛用球。
(八)、名次与奖励
1.比赛赛区设立名次奖,获锦标联赛冠军的球队,授予总冠军奖杯、奖牌;亚军、季军获得奖杯、奖牌;其他球队获参赛荣誉杯;
2.将采用职业联赛技术统计系统对运动员在比赛过程进行技术统计,最终评出年度最佳教练员、最有价值球员(MVP)、得分王、三分王、抢断王、篮板王,并给予奖杯。